陈某通过中介公司的推介与业主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以市场价110万元出售给陈某,定金为5万元;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陈某向刘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2万元服务费。
刘某回家后,将该事实告诉妻子宋某,宋某觉得该房屋售价和自己的预期差距巨大,且自己没有签字,认为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