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二十六年,献公卒。里克①将杀奚齐②,先告荀息曰:“三公子之徒将杀孺子,子将如何?”荀息曰:“死吾君而杀其孤,吾有死而已!”里克曰:“子死,孺子立,不亦可乎?子死,孺子废,焉用死?”荀息曰:“昔君问臣事君于我,我对以忠贞。君曰:‘何谓也?’我对曰:‘可以利公室,力有所能,无不为,忠也。葬死者,养生者,死人复生不悔,生人不愧,贞也。’吾言既往矣,岂能欲行吾言而又爱吾身乎?”既杀奚齐,荀息将死之。
人曰:“不如立其弟而辅之。”荀息立卓子,里克又杀卓子,荀息死之。君子曰:“不食其言矣。”
既杀奚齐、卓子,里克及丕郑使屠岸夷告公子重耳于狄,曰:“子盍入乎?吾请为子。”重耳告舅犯③曰:“里克欲纳我。”舅犯曰:“不可。以丧得国,则必乐丧,乐丧必哀生;因乱以入,则必喜乱,喜乱必怠德。是哀乐喜怒之节易也,何以导民?民不我导,谁长?”公子重耳出见使者,曰:“子惠顾亡人重耳,父生不得供备洒扫之臣,死又不敢莅丧以重其罪,且辱大夫,敢辞。”
(节选自《国语·晋语》)
材料二
夫“忠”之为言,中也;“贞”之为言,正也。息之所以为者有是夫?间④君之惑,排长嗣而拥非正,其于中正也远矣。或曰:“夫己死之不爱,死君之不欺也。抑其有是,而子非之耶?”曰:“子以自经⑤于沟渎者举为忠贞也欤?”或者:“左氏、榖梁子皆以不食其言,然则为信可乎?”曰:“又不可。不得中正而复其言,乱也,恶得为信?”
狐偃之为重耳谋者,亦迂矣。国虚而不知入,以纵夷吾之昏殆,而社稷几丧。且重耳,兄也;夷吾,弟也。重耳,贤也;夷吾,昧也。弟而昧,入犹可终也;兄而贤者,又何栗焉?使晋国不顺而多败百姓之不蒙福兄弟为豺狼以相避于天下由偃之策失也。而重耳乃始伏伏焉游诸侯,阴蓄重利,以幸其弟死,独何心软?仅能入,而国以霸,斯福偶然耳,非计之得也。若重耳早从里克、秦伯之言而入,则国可以无向者之祸,而兄弟之爱可全,而有分定焉,故也。夫如是,以为诸侯之孝,又何戮笑于天下哉?
(节选自柳宗元《非<国语>》)
【注】①里克:晋国卿大夫,晋献公的股肱之臣,太子申生(因被陷害自杀而死)的坚定拥护者。②奚齐(前665~前651):春秋时晋国君主,晋献公与宠妃骊姬之子,申生、重耳和夷吾的异母弟。③舅犯:晋文公重耳的舅舅,狐氏,名偃,字子犯,大戎(今山西交城)人,晋国重臣。④间:利用。⑤经:缢死。
使晋国A不顺B而多败C百姓之不蒙福D兄弟E为豺狼F以相避于天下G由偃之策H失也。
①昔君问臣事君于我,我对以忠贞。
②夫己死之不爱,死君之不欺也。抑其有是,而子非之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