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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九下·浙江模拟) 请仔细阅读下列材料,和小海一起学习并完成任务

    材料一:

    3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在国家层面上,对预制菜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从菜肴属性来看,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且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同时,速冻米面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等主食类食品,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另外,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被纳入预制菜范围。

    (选自《中国青年报》2024年3月26日,有删改) 

    材料二:

    对餐饮企业来说,使用预制菜加工菜品,工作人员不用再买菜、洗菜、切菜、烹制,撕开 包装复热、煎烤、淋上佐料就能上桌,可有效节省人力成本,压缩出餐时间和顾客排队候餐时间。除了便捷化,预制菜也有利于连锁餐厅的菜品标准化、味道统一化,可进一步复制发展、增加门店。故预制菜遍地开花,正在占领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

    商家追求效益可以理解,但一切创新求变都要以顾客为中心。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反面案例让消费者“谈预制菜色变”。明明卖的是预制菜,却挣着“现炒钱”。消费者花了大价钱,以为是大厨现炒现卖的美味佳肴,没想到可能消费的却是超市冷柜中只需要三分之一花费的预制菜,这恐怕是一种货不对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消费者本来不想吃预制菜,因经营者没有告知,在不知情之下食用了,就违背了消费者的真实意愿,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选自“中工网”2024年3月23日,有删改)

    材料三:

    预制菜始于20世纪60年代,最早起源于美国,全球连锁快餐品牌中的菜品也属于预制菜的范畴。在国外,预制菜的行业标准和运行机制已相对成熟,但是我国的预制菜产业在发展初期时,由于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与强有力的监管机制,产业曾呈现出“野蛮生长”的态势。不同企业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品质较差的产品凭借价格优势,挤压了质量优良但成本较高的预制菜品牌市场份额,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对于公众尤为关心的预制菜食品安全问题,新国标禁止在预制菜中添加防腐剂的要求有效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对于拥有创新能力、先进技术和完备产业链的企业而言是一种利好。在过去,一些小型作坊和不规范生产商为了延长预制菜的保质期和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可能会滥用添加剂、防腐剂,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也在市场上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选自《中国青年报》2024年3月25日,有删改)

    材料四: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于2024年“3·15晚会”上,共曝光了三家企业在预制菜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使用带有淋巴结、甲状腺的“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的视频,更是让人觉得触目惊心。被曝光的三家企业均位于安徽阜阳。

    据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月15日晚通报,阜阳这三家企业的问题被曝光后,属地市场监管、公安等联合执法组当即赶至现场,已对涉事企业进行查封,对所有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现场封存。涉事企业法人代表已被公安机关传唤到位。后续依法依规严查严处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选自“上游新闻”2024年3月15日,有删改)

    1. (1) 下列对以上材料的理解与判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根据《通知》,预制菜不能添加防腐剂,但可使用调味料,且食用前需加热或熟制。 B . 明明是预制菜,却以现炒的美味佳肴的名义来售卖,这样的做法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C . 小型作坊和不规范生产商为了延长预制菜的保质期,必然会滥用添加剂、防腐剂等。 D . 阜阳三家企业的问题曝光后,有关部门便立即依法依规对涉事企业进行了严肃查处。
    2. (2) 材料一第二段介绍“预制菜”时,使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效果?
    3. (3) 预制菜为何受到餐饮企业的欢迎?请结合材料二简要回答。
    4. (4) 怎样才能让人们更放心吃预制菜?请结合上述材料提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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