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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二下·上饶月考)
王某与妻子何某育有一子王甲,并收养了一女王乙。15年前,因生活琐事,王某与儿子王甲发生纠纷,盛怒之下,双方签订了“生不养、死不葬”协议,一直到2023年1月王某因病去世,双方一直没有往来。王某病卧在床6年,全是老伴和女儿主乙服侍。王某去世前,老家一处房产被拆迁,获得补偿款90万元,该款由王乙保管。王某去世后。王甲找王乙索要补偿款。王甲认为,按照习俗,出嫁的闺女不应该从娘家获得遗产,况且王乙与王某没有血缘关系,补偿款90万应该全部归自己所有。王乙认为,王甲签署了“生不养、死不葬”协议,已经自愿放弃了遗产继承权,没有资格索要父母的任何遗产。双方争执不下,最后王甲起诉到法院。
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对此案做出怎样的判决并说明该判决法律的基本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