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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二下·十堰期末)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法院依托“联村法官+”机制,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妥善化解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朱某骑电动自行车与金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经认定,朱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金某因事故造成车损29030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向金某支付理赔款后,向法院起诉朱某,要求其支付代偿款29030元。当地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朱某同村的调解员、网格员联系,了解到朱某系农村低保户,妻子智力残疾,还有两个小孩需要抚养,家庭生活困难,暂时拿不出这么多钱。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避免被告家庭陷入新的“困境”,承办法官做原告保险公司的思想工作,劝说保险公司适当让步。经法官耐心沟通协调,保险公司同意减免15000元,只需被告支付14030元,并给予其三个月的宽限期。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法院为何既要坚持依法办案的“尺度”,又要兼顾情理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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