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长沙期末)
甲公司代理销售的美容仪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被发布不实内容恶意诋毁,并遭网络“水军”跟帖转发炒作,造成公司产品销售额剧降。报案后,公安局侦查发现乙公司是幕后黑手,随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周某。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乙公司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陈某、周某犯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陈某、周某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此案为终局判决,陈某无权申请上诉
③案件诉讼审理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公安局承担
④网络平台上发布的不实内容等电子数据,可作为法庭审理的证据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