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衡阳期末)
常某在明知黄河淤背区土地禁止种植玉米等高秆农作物的情况下,仍将该区100亩土地转包给谭某,并告知其可种植玉米,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谭某在平整土地期间发现该地禁止种植玉米,遂将常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承包费用。本案中( )
①常某是否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②谭某在签订合同后依法享有该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法官在庭审中将依据双方各自提供的证据做出判决
④因常某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