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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二下·新蔡月考) 原告常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经人介绍认识,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生育男孩王大宝和女孩王小宝。现王大宝随被告王某生活,王小宝因患有抑郁症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后因家庭琐事常吵架,故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由被告支付抚养费;3.分割共同财产,家庭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被告王某辩称,同意离婚;要求抚养婚生男孩王大宝,不同意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车给原告,原告给被告5万元。法院判决:一、不准原告常某与被告王某离婚;二、驳回原告常某其他的诉讼请求。上述法院判决表明(       )

    ①原、被告均不同意抚养王小宝,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②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要妥善处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③原、被告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失当

    ④原被告夫妻双方适用其他途径解决纠纷途径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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