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对爱国主义教育立法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以下是我国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过程:
2022年7月,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召开座读会、调研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初审。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爱国主义教育法》对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民解放军、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学校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教育、文化旅游等各部门应该及时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责令及时消除影响,并由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