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但人工智能在释放巨大应用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难以预知的风险和挑战。
材料一 在某民事案件中,被告B公司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1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系统称之为“调教”。本案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月,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与原告相关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调教”该“AI陪伴者”的功能。原告认为被告侵权,故诉至法院。
材料二 AI作为一种前沿技术,通过模仿人类智能和学习能力,赋予计算机系统感知、理解、推理和决策等能力,能为人们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解决方案。AI技术在短时期内吸引了广泛关注,刺激了AI技术的滥用和误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充分激发治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引导AI技术为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