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中世纪欧洲的大学课程内容简表
类别 | 文化课程 | 法学课程 | 医学课程 | 神学课程 |
课程内容 | 文法、修辞、逻辑、音乐、算数、几何和天文 | 教会法和民法 | 罗马传统医学、东方医学等 | 基督教 |
教材 | 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等 | 《罗马民法大全》等 | 《医学论》《医典》等 | 《圣经》 |
注:欧洲中世纪大学主要分为文、法、医、神四个学院,文科课程是基础课程,医学、法学和神学是高级课程,学生在文学院获得学士学位后才可以进入高级学院学习,从而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摘编自毛钧瑶《欧洲中世纪大学的课程设置》
材料三:大学制度是中世纪欧洲文化繁荣的标志,也是西方教育制度变革的成果,不仅提升了市民阶级的知识水平,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还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主导文化事业的知识分子,奠定了中世纪晚期与近代早期文艺复兴时代世俗文化繁盛、学术自由传统形成的基础。
——摘编自姜守明《中世纪欧洲大学制的兴起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