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文法”有一定的拘束性, A ,能有多样性的表现。也如同做文章一样,在文法的拘束性之下,仍可以有许多体裁,有多样性的创作,如文章之有诗、词、歌、赋、论著、散文、小说等等。建筑的“文章”也可因不同的命题,有“大文章”或“小品”。大文章如宫殿、庙宇等等;“小品”如山亭、水榭、一轩、一楼。文字上有一面横额,一副对子,纯粹作点缀装饰用的。建筑也有类似的东西,如在路的尽头的一座影壁,或横跨街中心的几座牌楼等等。①它们虽然都是中国建筑,②具有共同的中国建筑的特性和特色,③就是因为它们都是用中国建筑的“词汇”,④遵循着中国建筑的“文法”所组织起来的。⑤运用这“文法”的规则,⑥为了不同的需要,⑦可以把极不相同的“词汇”构成极不相同的体形,⑧塑造极不相同的情感,⑨解决极不相同的问题,⑩创造极不相同的类型。这种“词汇”和“文法”到底是什么呢?归根说来,它们是从世世代代的劳动人民在长期建筑活动的实践中所累积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的,经过千百年的考验,而普遍地受到承认而遵守的规则和惯例。它是智慧的结晶, B 。它不是一人一时的创作,而是整个民族和地方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下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