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思想政治 /
  • 1. (2023高三上·镇海区月考)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6月11日,22时32分许住在成都郫都区的何某乘坐地铁回家。同车乘客罗某、曾某发现何某鞋面有闪光点,因怀疑是“摄像头”双方产生争执,但因夜深乘客少并未引起围观,随后地铁安保员报警处理。民警检查何某鞋子确认无摄像设备后随即对警务室外的罗某、曾某澄清解释。23时19分许,罗某、曾某向何某鞠躬道歉:“帅哥,对不起,我们误会你了”,何某回复“你们道歉是你们的事,我肯定是不接受的”。后民警查看二人手机相册,并删除何某相关照片,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何某后将“偷拍乌龙事件”发布上网,并提起诉讼,要求曾某、罗某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引发公众热议。

    1. (1) 本案中谁应承担举证责任?在开庭审理哪一阶段出示证据?
    2. (2) 何某认为罗某、曾某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法院会支持何某的请求么?并说明理由。
    3. (3) 请辩证分析罗某、曾某的行为。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