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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三上·浙江月考)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的,可以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该规定( )
①是政府运用转移支付手段进行的第三次分配,具有福利性质
②体现了政府通过经济保障有效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稳定
③是保障失业人员生活安全和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④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