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节选) 第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 和生动实践;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
祭奠英烈、观看红色电影、主办新时代伟大成就图片展……某校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法系列学习活动,深受同学们欢迎。
材料二 爱国主义教育法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
有专家认为,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课堂上,同学们围绕该专家的观点展开讨论。
A同学认为,更好地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并不意味着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发力。
B同学认为,如果不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的合力,就不能更好地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