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正文第15至20条:奴隶属于奴隶主,逃亡奴隶必须交还原主,藏匿者死罪。
正文第247条:如果弄瞎了奴隶的眼睛,就与弄瞎牛的眼睛同罪。
——摘编自《汉谟拉比法典》
材料二 刻在十二块青铜板的内容如下:债权人有权将不能如期还债的债务人送交法庭、戴枷拘禁、出卖为奴甚至处死;在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按照死者的遗嘱处理财产继承问题……
材料三 (一个好皇帝)应该不仅以武力而获得尊荣,还必须用法律来武装,以便在战时和平时都有法可依,得到正确的指导;他必须是法律的有力捍卫者,也应是征服敌人的胜利者。
——摘编自查士丁尼的《法理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