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农村土地政策的变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精髓的体现。在大革命时期,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与北洋军阀及列强之间的矛盾,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农民土地的认识开始深化。进入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逐步认识到土地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根本,是关乎中国革命的关键,“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保障了农民的权益,扩大了革命的基础。进入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动员和调动一切阶级和力量,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使农民成为抗日战争的重要力量。在解放战争时期,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利益,提出“耕者有其田”的口号,瓦解了封建土地制度,使农民成为中国革命胜利的关键因素。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等文件进一步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一大二公”“大锅饭”的公社体制。并于1982年颁布首个中央一号文件,主要论述的是农业生产责任制,强调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即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切实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耕地,将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实现“两权分离”,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扩大了农产品的流通,使其惠及农民。
——摘编自孙玉滨《百年征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的发展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