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清朝进出口货物关税变化(如下图)
材料二:1895年3月,李鸿章赴日本谈判,并于4月和日本代表签订了《马关条约》。条约内容包括:中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割地、赔款、增开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设厂。《马关条约》是日本在西方列强的支持下强加于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也是《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丧权辱国条约。
——摘编自章开沅、朱英主编《中国近现代史》
材料三:“这个条约使清政府感激涕零,愿意从此更忠顺不二地做列强的孝子贤孙;而列强由此就更直接地成为清政府的监护人。各国使团成为中国实际上的太上政府,凌驾于‘紫禁城’中的朝廷之上。”
——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