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奇泥爱
士奇①晚年泥爱②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郡、邑③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语以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④以乡里故 , 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何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犹慰安之,恐致忧。后岁余,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⑤ , 天下传诵。
【注释】①士奇:即杨士奇,明江西泰和人。惠帝时以史才被荐入翰林。成祖时为翰林编修。仁宗时为大学士,英宗时为少师,与大学士杨荣、杨薄共同执政,合称“三杨”,是明代中期重臣。②泥(nì)爱:溺爱,宠爱。③藩、臬(niè)、郡、邑:即藩司、臬司、郡守、县令。④男:儿子。⑤恶流:一系列的罪恶。
①故 ②论
①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
②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