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百余年来,中国现代化运动的一个观念性预设:传统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传统与现代化的矛盾是一种普遍性的文化矛盾。但是,这种对“传统”的理解是有局限的,即把传统作为一种“既定事物”,一种不属于今天的“过去”。
我们与传统的关系,首先在于我们属于传统。因为传统不是一堆僵死之物,而是一个动态的流向。传统从过去流传到现在,使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历史遗存的因素。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每一尺都利用以前各代遭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无论是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前辈的活动,还是以改变了的活动未改变旧的条件,都是以所缩承的传统为出发点的。实际上,我们生活在大量来自过去的事物之中,作为长期经验积淀的传统,不仅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指导、秩序和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它已成为我们的精神家园和依恋对象。
依恋传统,是所有文化的一个特征。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情境、条件和任务,也都要受到传统的选择。实际上,这正是现代世界文化的一大难题,即文化多元化与文化现代化的矛盾或冲突。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进程,但各国的现代化都是以各自的文化历史为起点,在各自的文化背景下展开的。各国的文化传统始终制约着、影响着实现现代化的途径、方式和内容。现代化也处在传统的常心中,尽管现代化本身意味着对传统的反抗和超越。“五四”时期激烈反传统的思想家们,其心理动力正是传统文化塑造的忧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不仅我们属于传统,而且传统也属于我们。因为,传统存在的“合理性”或根据,在于现在的“我们”对它的反应和接受。接受就意味着选择,我们所接受的传统,实际上是我们从传统的多种可能性中选择出的“传统”。而经过“选择”的传统,已经包含着选择者(“我们”).对自身的理解和对未来的期望,已经加进了我们的思想、感情、需要和要求,加进了我们的文化意义。这种参与和创造,是从历史发展到今天的这个出发点,用现代的文化眼光,对传统文化的要素进行现代化处理,使其具有新的意义、新的价值、新的功能,从而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中“发挥作用”。
传统不是在“过去”就已经凝结成型的一种实体,而是从“过去”流向“现在”并将流向“木未”的一个过程;是在过去和现在之间的一条有意义的联系纽带。我们现在的建构现代中华文化的任务,就是要开拓出“传统”的现代走向,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建立起有意义的承续。
(摘编自武斌《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史纲》)
材料二:
传统村落中包含了大量历史传说、风俗习惯、宗族宗庙、方言乡音、建筑形制等,形成了许多珍贵的村落记忆。在民俗学老看来,村落不仅是被外人所追忆的浪漫家园,而且是担负着民族传统文化在当下生活中传承的基层共同体。
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难题主要表现为空心化或过度开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从根本上来看,是现有保护传统村落的观念对村民关注不够,缺乏对村民作为农村发展和文化创新主体地位的尊重。现在,传统村落保护目标和保护方案的设定过多地着眼于村落居住空间建筑和景观的历史性价值,没有在文明进程的视野下,注意调查村落作为一个民俗传承的生活空间,在今天所普遍发生的转型或者解体等各种变化。这些变化,一般来说也体现出村落传统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当代进程,不应该都视为是村落传统的终结成被破坏。离开对村庄生活变动的关注而单纯进行建筑文化的保护,势必与村民对自己生活的理解和现实谋划发生一定矛盾,甚至得不到村民的合作。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是当今时代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能一味强调保护,忽视村落主体村民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和愿望。只有在这个共识下才有可能协调各方面的意见,避免或减少在传统村落保护过程中的矛盾。
其次,我们要看到,传统村落正经历“解体——再造”的过程。传统村落的主体村民,在面对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的挑战中,从自身的身体经验和日常生活感受出发,对村落的劳作模式、交往模式所做出的调适、转变等尝试和探索,实际上是他们进行村落再造的基本行为方式,也是传统村落传统再生成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具有的主体自发性和文化自觉性是传统村落生活传承的真正动力所在。传统村落保护,首先要保护的就是感受、尊重、支持并促进这种发自村落主体的文化选择。具体来说,我们要关注村民身体经验、情感认同功能等活态的生活传承。从而使保护工作能够与村民日常生活实践结为一体,成为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期性文化行动。
(摘编自刘铁梁·《文明进程中的村落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