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夏商西周时期,政治上确立了以王为核心的王权统治。在父系大家族的基础上,以宗法制度为主体,按照亲疏远近,从王国到诸侯国,按地区建立起层层政权机构,由大大小小的奴隶主世代相袭垄断着各种官职。王朝的官由王任命,诸侯由王册命,诸侯国的官由诸侯任命,实行的是阶级性、等级性非常明确的世官制。两汉时,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的科目,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九卿等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低分别授官。这种选官方式尽管不尽完善,易出弊端,但相比世官制应该说是一大进步。
——摘编自姜国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变化浅谈》
材料二: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为官的制度。苏东坡曾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朝廷吏部在选拔、任命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任者的家世、行状(道德)、品级,“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成为当时官僚选拔的普遍现象。隋唐实行科举制,《通典·选举》栽:“隋代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唐代科举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明经、进士两科是常科的主要科目,分别考时务策与经义、时务策与诗赋,贵族与平民皆可报考。
——摘编自郭强《中国古代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