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祸
①我酷爱读书,读书总给我带来巨大享受,尤其是乘车的时候。
②不过我也曾因为乘车读书而“闯祸”,并且不止一次。
③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天,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共进晚餐,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菜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需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菜市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脚先于我的意识迈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
④我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瞪圆了:“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shùn jiān张口结舌---东西全忘在电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他几乎捶胸顿足:“你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来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时菜市场一旦来了鲜鱼,排队至少也要个把钟头。
⑤刚到美国读书时,一次有位朋友得了感冒,我临时代替她去打一天工照顾一个两岁的小女孩,给她喂饭、换尿布,放卡通片给她看,她累了就哄她睡觉,诸如此类的事情,每小时5美元。
⑥当时我正在恋爱,这天晚上要和男友(现在是我丈夫)一起去他家,和他的父母共度圣诞前夜。男友的父母有个习惯: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酒,而这瓶酒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当作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家庭的传统。我知道这瓶酒对男友的重要性,决定下班后就替他去买来。
⑦结束了八小时换尿布、喂饭和放卡通片的工作,拿到40美元现金,我赶去买了酒并请店员给它做了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拿着酒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百年孤独》,忘情细读起来,等回过神才发现已足足坐过了两站。等下了车,我感到手中空空、步伐飘飘,若有所失,直到走到男友家门口,才猛然醒悟到那瓶酒已经被我忘记在地铁上!无奈只有再买一瓶。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闯祸”,我丈夫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
⑧当然并非每次“闯祸”的损失都那么大,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洛丽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她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我只把夹在书里的一张从加拿大买的,具有经验意味的牛皮书签弄丢了。
⑨回家告诉丈夫,他对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这倒是真的,我还从没丢过书,哪怕是丢了夹在书里的书签,书照旧紧紧攥在手中,跟着我一路回家。
“闯祸”的具体原因 | “闯祸”的结果 |
在电车上读《城堡》,沉浸到《城堡》深处。 | |
买来送给男友父母的酒被遗忘在地铁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