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1953年颁布的“人大选举法”规定了选举方式为举手和无记名投票并用;在代表名额比例上,直辖市和工业大城市每10万人选代表1人,一般省份每80万人选1人;人大代表实际实行等额选举。文革期间,全国人大停止会议8年之久……1979年,修订后的“选举法”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正式规定了差额选举的原则。2010年春规定全国人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乡村与城市人口数的比例修改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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