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 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乙】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①必败。举趾②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莫敖狃于蒲骚之役③,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④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⑤,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而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选自《左传》,有删改)
【注释】①莫敖:即屈瑕。②举趾:抬脚。③狃(niǔ):习以为常而不加重视。蒲骚:地名。④徇(xùn):对众宣示。⑤鄢(yān):水名,汉水支流。
①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②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