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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八上·汽开区期末)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朗读的童年记忆

    莫言

           今年二月初,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矮脚虎”方快相遇。其实他的腿并不短,但不知为啥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他满头白发,脸膛通红,说起话来有嗡嗡的回音。他自小身体健壮,力气超出同龄孩子许多。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挨过他的揍。我也挨过他的揍,原因好像是他向我借五分钱而我没钱借给他。当我哭着去向班主任告状时,那位很“奇葩”的老师说:“活该!他怎么不来打我呢?”

           方快叫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就忘了老同学。我说:“矮脚虎啊,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

           我递烟给他。他伸出沾着豆腐渣的大手接过烟,看看牌子,放在鼻孔下嗅嗅,然后夹在耳朵上,说:“工作时间,不能吸烟。”

           与方快分别后,我想起好多与他有关的事:他自己给自己拔牙的事,他与人打赌吃了四十个红辣椒而赢了一包香烟的事,他在草甸子里追赶野兔子的事,他扛着一台重达三百多斤的柴油机在操场上转了两圈的事,还有这件我马上要写的与朗读有关的事。

           方快是十分调皮捣蛋的学生,但他家是我们村里最穷的贫农,他父亲是贫农主任。平心而论,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靠妻豆腐为生,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在大街上当着很多晚辈的面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不服气。我获奖后有一位记者采访他,他叫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背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写字,他也不是我的对手;摔跤?我捆着胳膊也是他倒地……”

           我们那时上语文新课,总是先由老师朗读一遍课文。我们的语文老师是我们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他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当时的小学老师里算是高学历,那时他不过二十出头。我们那地方的人对说普通话的人有两种态度:如果你是外乡人,或是县里的干部,你讲普通话,大家都很钦佩;如果你是本地人,出去上了几天学或当了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那就会成为被嘲讽的对象。

           我当兵回乡探亲时,母亲听到我的口音里有些外来的腔调,便语重心长地提醒我,不要撇腔拿调让邻亲百家笑话。在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下,我们对用普通话讲课的语文老师也是从心里鄙视的。只要他一用普通话朗读课文,读到那些与我们家乡话发音明显不同的字眼时,我便感到脊梁沟里阵阵冒凉气,身上的汗毛根根竖起来。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我们的老师还能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老师周普通话朗读一遍之后,便让我们跟着他读——我们当然不用普通话一一一先是一句一句地读,然后是一段一段地读,最后是通篇朗读。我们通篇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着我们发出的声音里,是否有对课文的故意歪曲,如有,他就会用教鞭抽打——其实也不是真打,只打到略有痛感而已。方快是挨教鞭抽打最多的。

           有一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提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下午要上新课——《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课文:

           “每到黄昏,池塘边上会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然后用颤音发出一声短呜,接着满塘的蛙便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像这次朗读这样兴致勃勃,这样卖力,这样愉快,这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着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踢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那些青蛙在教室里蹦跳着。我们看到老师变了色的脸,我们听到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但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变得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窝的男人,他的脸上一出现酒窝,我们便知道他笑了。

           方快停止了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着。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他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他参加全县小学生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一时声名赫赫。在他面前,似乎铺开了一条撒满花瓣的道路。如果不是后来,在“文化大革命”初期的时候,他的父亲被查出有“历史问题”,那么他很可能会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做得很好,供不应求。

           我应该是方快引发的朗读热潮中涌现出来的又一个典型。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们班的同学一大半达到了这水平。与此同时,朗读也使我们的写作水平大大提高,因为,我们在朗读中获得了语感。

           小学五年级,我与方快都辍了学。方快力气大,加入成年人的行列去干活,挣整劳力工分;我无奈,只好去放牛,挣半劳力的工分。与大人们在一起干活,那是相当热闹的,干活的时间不如休息的时间长,休息时讲故事、摔跤、打打闹闹。方快有摔跤天赋,好多成年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有一年在胶莱河水利工地上,方快打擂台,连摔十八位高手,一时“矮脚虎”名声大振。但那时我已经到棉花加工厂工作去了,没能亲见盛况。放牛确实不要耗费太多体力,但寂寞难熬。当牛在草地上吃草时,我便大声地背诵学过的课文,包括那篇《青蛙》。

    1. (1) 给划线字注音

    2. (2) 前三段作者用了哪些方法描写了方快这介人?表现了人物什么特点?
    3. (3) 请概括出作者回忆童年时代与朗读有关的至少三件事。
    4. (4) 朗读给方快带来什么样的变化?给我们班同学带来什么益处?
    5. (5) 花甲之年的相遇,方快亲切地唤着我的乳名,让我记忆如潮涌。同是少年玩伴,鲁迅在不惑之年与曾经心中的那个少年小英雄相遇时,却感觉隔了一层“厚障壁”。这个小英雄是谁?出自鲁迅的哪篇小说?
    6. (6) 作者为什么认为教他们朗读的老师了不起?文章表达出他对老师什么情感?
    7. (7) 结尾作者写自己在放牛时背诵学过的课文这一场景,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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