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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7高三上·张家口期末)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如果将西方文化特别是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与中华价值观进行一番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中华价值观特别强调义务先于权利。换言之,西方近现代价值观非常强调个人权利的优先性,而中华价值观特别是儒家价值观则更强调义务的优先性。

        现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在人和人的关系中强调义务为先。互相承担义务是中国伦理的根本特色。他认为近代以来西方个人主义盛行,形成了一种个人本位的社会,其弊甚多,而中国则是以伦理为本位的社会,他说:“人生必有与其相关系之人。此即天伦;人生将始终处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此即伦理。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乃至一切相关之人莫不自然有其情,情谊所在,义务生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至一切相头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伦理关系即表示一种义务,一个人似不为自己而存在,而以对方为重,近世之西洋人反是,处处形见其本位主义,一切从权利观念出发。”

        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的伦理特别强调义务感。这种义务感是开放的,从家庭可以放大到宗族、社区,再到郡县、国家、天下、宇宙。以义务为基本取向的德行不强调张扬个人权利,而主张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履行自己肩负的责任。这种义务取向特别表现为如何对待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在他看来,西方是个人本位,强调以自己为主;中国则是义务为主,强调尊重对方,“从个人本位出发则权利的观念多,从尊重对方的意思出发则义务的观念多。”

        在现代社会,个人生存发展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当然也为社会价值观念所承认。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权利是最重要的价值,或社会价值观仅仅为个人权利提供支持。在价值和伦理问题上,权利话语和权利思维是有局限性的,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价值观甚至是当今众多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权利话语往往联系着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权利优先态度,其基本立场是把个人权利放在第一位,认为个人权利优先于集体目标和社会共善。在这样的立场上,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都很难建立起来。个人权利优先的主张过分强调保障个人的自由,而忽视促进个个人对社会公益的重视,不能正视社会公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因而对于现代社会健康运行来说弊大于利。

    (摘编自陈来《充分认识中华独特价值观——从中西比较看》)

    1. (1)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 中华价值观强调义务优先,是相对于西方近现代价值观轻视义务强调个人权利而言的。 B . 在梁漱溟看来,西方一直盛行个人主义,形成一种个人本位的社会,因而其流弊甚多。 C . 尽管个人权利为宪法和法律所认可,也为社会价值观所承认,但它决非最重要的价值。 D . 个人的德行如以义务为基本取向,就不会张扬个人权利,而会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
    2. (2) 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文章前三段将中西方价值观并举而论,突出了中华价值观中义务优先的观念。 B . 文章大量引用梁漱溟的话,暗示西方过分强调个人权利的价值观导致了西方人的自私。 C . 文章采用引证法,第二段明引,使论述富于说服力;第三段暗引,使论据富于概括性, D . 本文既从理论层面详论中西方价值观也对现实问题作了深入分析,很有指导意义。
    3. (3)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 伦理关系表示人与人之间的义务,有伦理关系的一切相关之人自然都应该互尽义务。 B . 在对待自己与他人关系上,中华价值观主张努力承担对他人的义务,强调尊重对方。 C . 若个人利益优先的价值观占了上风,那么个人的义务、责任、美德就很难建立起来。 D . 当今,众多问题产生于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价值观,此价值观有损于社会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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