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盗窃后救人可以“将功补过”吗?
某地派出所接到车主周某报警称,自己车内的3000元现金被盗。民警调看附近路段监控发现,当天凌晨3点左右,有3名男子在事发车辆周围逗留,有重大作案嫌疑。就在同一晚,该派出所还接到一位市民报警说,有3个年轻人奋不顾身跳入河中搭救了落水群众。出人意料的是,救人的3个小伙子就是此前盗取轿车内财物的3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
运用所学知识,判断3人偷走车主财物的行为是哪类违法行为?并给出判断依据。
某网站针对这一事件,发起了“先盗窃后救人可以‘将功补过’吗?”的讨论活动。以下是几位网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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