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节选自《嘉祐集》)
(二)
秦之德义,无足比数,而卒并天下,乃前古所未有,故求其说而不得者,或本以地形,或归诸天助,又或以物所成孰之方宜收功实,而不知秦之得意盖因乎世变。是何也?以谋诈遇德义,则民之归仁,沛然谁能御之?以谋诈驭谋诈,则秦之权变,非六国所能敌。其成功非幸此所谓世变之异也世变异则治法随之故汉之兴多沿秦法。
(节选自《方望溪全集》)
A.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判:决定
B.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与:参与
C.可谓智力孤危 智力:智谋力量
D.秦之德义,无足比数 比数:相提并论
其 成 功 非 幸此 所 谓 世 变 之 异 也 世 变 异 则 治 法 随 之 故 汉 之 兴 多 沿 秦 法。
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
②以谋诈遇德义,则民之归仁,沛然谁能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