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7年12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十一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一诈骗团伙在境外利用网络设备对国内居民实施诈骗,数额巨大,被以诈骗罪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材料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不少孩子不仅有电子产品,还有不少零花钱。但由于未成年人防骗意识薄弱,常常成了骗子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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