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群体兴奋的来源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刺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他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越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来源,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民族的群体和英国人的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最近法国历史中的事件为这一点提供了生动的说明。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