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叶机
【清】龚自珍
鄞人叶机者,可谓异材者也。
嘉庆六年,举行辛酉科乡试,机以廪贡生治试具,凡竹篮、泥炉、油纸之属悉备。忽得巡抚檄曰,贡生某毋与试。机大诧。
初,蔡牵、朱 两盗为海巨痈,所至劫掠户口以百数,岁必再三至。海滨诸将怵息 , 俟其去,或扬帆施枪炮空中送之。寇反追,衄不以闻。故为患且十年。巡抚者,仪征阮公也。素闻机名,知沿海人信官不如信机,又知海寇畏乡勇胜畏官兵,又知乡勇非机不能将。
八月,寇舶定海,将犯鄞。机得檄,号于众曰:“我一贫贡生,吮墨,执三寸管,将试于有司,售则试京师,不售则归耳。今中丞过听,檄我将乡里与海寇战,毋乃咍乎?虽然,不可已。愿诸君助我!”
众曰:“盍请银于文官?”“不可!”“盍假炮于武官?”“不可!”“事亟矣,何以助君?”
叶君则揎臂大呼,且誓曰:“用官库中一枚钱,借官营中一秤火药而成功者,非男子也!”飞书募健足至行省,假所知豪士万金,假县中豪士万金。遂浓墨署一纸曰:“少年失乡曲欢致冻饿者,有拳力绝人者,渔于海者,父、子、兄、弟有曾戕于寇者,与无此数端而愿从我者,皆画诺!”夜半,赍纸者返,城中村中,画诺者几三千人。
天明,簿旗帜若干,火器若干,船若干,粮若干。机曰:“乌用众,以九舟出,余听命。”
是日也,潮大至,神风发于海上。一枪之发抵巨炮,一橹之势抵艅艎。杀贼四百余人。
九月,又败之于岸。十月,又逐之于海中。明年正月,又逐之于岛。浙半壁平。
出军时,樯中有红心蓝边旗,机之旗也。自署曰“代山”,其村名也。朱 舰中或争轧诅神,必曰“遇代山旗”。
阮公闻于朝,奉旨以知县用。今为江南知县,为龚自珍道其事。
(选自《国文八百课》)
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其言也约而达微而臧罕譬而喻可谓继志矣。——《学记》
①所至劫掠户口以百数,岁必再三至。海滨诸将怵息。
②今中丞过听,檄我将乡里与海寇战,毋乃咍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