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369年,朱元璋实行“诸王分制”,皇帝的嫡长子立为太子,其余诸子封为亲王(藩王),分封到全国各地。亲王的嫡长子继承其爵位,其余诸子皆封为郡王。郡王之下又按世系依次封爵。同时,按世系等第享受优厚的宗禄待遇,由此形成皇族宗室的宗藩制度。宗室子弟不从事士农工商,“分封而不赐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成为坐食岁禄的寄生阶层。随着时间的推移,宗室人数不断扩大。如,山西初封仅晋府一王,岁支禄米1万石,到嘉靖时,晋府宗室人员增至1851人,岁支禄米87万石。巨额的宗禄开支使政府越来越无法承受。1565年,嘉靖皇帝颁诏推行《宗藩条例》,禁止宗室滥娶妾媵,以减缓宗室人口增长;通过奏减和折支等办法,减少禄米和其它用费等。但由于没有让宗室参加科举考试和自谋生计,宗室仍由国家供养。
——摘编自林延清《论明朝嘉靖中后期的改革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