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①人也。少厉②清节,为州里所服。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滂登车揽辔,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风解印绶去。
后诏三府掾属③举谣言④,滂奏刺史、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尚书责滂所劾猥⑤多,疑有私故。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叨秽⑥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⑦哉!以会日⑧迫促,故先举所急;其未审者,方更参实。若臣言有贰,甘受显戮。”吏不能诘。
建宁二年,遂大诛党人。诏下,急捕滂等。督邮吴道至县,抱诏书,闭传舍⑨,伏床而泣。滂闻之曰:“必为我也。”即自诣狱。县令郭揖大惊,出,解印绶,引与俱亡,滂曰:“滂死则祸塞⑩,何敢以罪累君,又令老母流离乎!”
【注】①汝南征羌:郡县名。②厉:磨练。③掾属:下属的官。④谣言:群众反映官吏好坏的歌谣。⑤猥:众多。⑥叨秽:贪污腐败。⑦简札:指奏章。⑧会日:指三公会议的日子。三公,即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⑨传舍:驿舍,供外交使节和传递政府文书者休息的地方。⑩塞:消弭,平息。
①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污,望风解印绶去。
②臣之所举,自非叨秽奸暴,深为民害,岂以污简札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