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 1. (2018·扬州模拟)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材料二:“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公布施行。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修正案在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市民小王认为:有了完善的宪法必然能够实现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1. (1)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说明了什么?
    2. (2) 请运用所学知识,对市民小王的观点加以评析。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