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2018年3月Il日下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
材料二:2018年3月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进行,习近平等当选的国家领导人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自宪法宣誓制度施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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