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魏孝文帝的文化习俗改革是从婚俗改革开始的……拓跋贵族与汉族高门建立了广泛的姻亲关系。……太和二十年改鲜卑复姓,在把宗族十姓改为汉姓的同时,还特别规定十姓百世不通婚。
——史仲文《中国全史》
材料二:宗教改革前,婚姻审判权掌握在天主教会手里。……欧洲盛行僧侣教士的独身制度……推行禁欲主义成为罗马教会公开标榜的政府目标,提倡不婚单身,并且规定不允许离婚。当时,有40%的妇女过单身生活。……马丁·路德发起了修女还俗、教士结婚运动,提出制定新的婚姻法规,用政府控制的世俗法庭或由政府授权的教会法庭审核批准结婚。
——朱孝远《宗教改革和婚姻的世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