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中道德与法治 /
  • 1. (2018·郴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12月20日,郴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节日、婚丧嫁娶等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全市各地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深入各社区、城乡路口宣传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请你分别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对我市的“禁燃令”进行点评。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