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8年1月24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材料二:2018年2月5日,新华社授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指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痰。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奉出击,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