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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八下·韶关期末)
2018年1月8日,合肥某女子为了等迟到的丈夫阻拦高铁发车。该女子称丈夫就在检票口,并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尽管乘务员一再强调“你这是犯法”并且动手把她拉下去,但是该女子死死把住车门不撒手,导致高铁延迟5分钟发车。对此案例正确的认识有( )
①该女子购票后有乘车的权利,但也有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是可以完全对等的
③公民购票后有乘车的权利,等待迟到的乘客是发扬互助精神
④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祛权利
A . ③④
B . ②③
C . ①②
D . ①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