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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8八下·韶关期末) 聚焦两会共圆中国梦

    1. (1) 【核心解读之一:修改宪法】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什么?

    2. (2) 【核心解读之二:宪法宣誓制度】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7日上午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在高悬的国微下,习近平主席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在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和新闻记者的共同见证下,庄严宣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有什么意义?

    3. (3) 【践行宪法:有宪法更自由】

      两会期间,育才中学的小林做了几件有意义的事:

      ①公交车上失主发现钱包被偷后,要求对全体乘客进行搜查,小林表示反对。

      ②前不久县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父母在小林的提醒和陪同下,进行选民登记,领取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

      ③小林把寒假社会实践的成果《关于解决农村留中儿童问题的建议》发到县政府网站的“县长邮箱”里。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请结合小林同学的上述行为,举两例你在生活中遵守和维护宪法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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