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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18九上·台州期中) 阅读下面小说,完成小题。

    狗鼻子

    【苏联】左琴科

        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有件貉皮大衣给人偷走了。

        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嚎了起来。他真心疼这件皮大衣呀。

        他说:“诸位,我那件皮大衣可是好货啊。太可惜了。钱我舍得花,可我非把这个贼抓到不可。我要啐他一脸唾沫。”

        于是,叶列麦伊·巴勃金叫来警犬搜查。来了一个戴鸭舌帽、打裹腿的便衣,领着一只狗。狗还是个大个头,毛是褐色的,嘴脸尖尖的,一副尊容很不雅观。

        便衣把那条狗推到门旁去闻脚印,自己“嘘”了一声就退到一边。警犬嗅了嗅,朝人群扫了一眼(自然四周有许多围观的人),突然跑到住在五号的一个叫费奥克拉的女人跟前,一个劲儿地闻她的裙子下摆。女人往人群里躲,狗一口咬住裙子。女人往一旁跑,它也跟着。一句话,它咬住女人的裙角就是不放。

        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便衣面前。

        “完了。”她说,“我犯案啦。我不抵赖。”她说,“有五桶酒曲 , 这不假。还有酿酒用的全套家什。这也是真的,都藏在浴室里。把我送警察局好了。”

        人们自然惊得叫出了声。

        “那件皮大衣呢?”有人问。

        她说:“皮大衣我可不知道,听都没听说过。别的都是实话。抓走我好了,随你们罚吧。”这女人就给带走了。

        便衣牵过那只大狗,又推它去闻脚印,说了声“嘘”又退到一旁。狗转了转眼珠,鼻子嗅了嗅,忽地冲着房产管理员跑过去。

        管理员吓得脸色煞白,摔了个仰面朝天。

        他说:“诸位好人呀,你们的觉悟高,把我捆了吧。我收了大伙的水费,全让我给乱花了。”

        住户们当然一拥而上,把管理员捆绑起来。这当儿警犬又转到七号房客的跟前,一口咬住他的裤腿。

        这位公民一下子面如土色,瘫倒在人群前面。

        他说:“我有罪,我有罪。是我涂改了劳动履历表,瞒了一年。照理,我身强力壮,该去服兵役,保卫国家。可我反倒躲在七号房里,用着电,享受各种公共福利。你们把我逮起来吧!”

        人们发慌了,心想:“这是条什么狗,这么吓人呀?”

        那个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一个劲儿眨巴着眼睛。他朝四周看了看,掏出钱递给便衣。

        “快把这条狗牵走吧,真见它的鬼。丢了貉皮大衣,我认倒霉了。丢就丢了吧……”他正说着,狗已经过来了,站到商人面前不停地摇尾巴。商人叶列麦伊·巴勃金慌了手脚,掉头就走,狗追着不放,跑到他跟前就闻他那双套鞋。

        商人吓得脸色刷地就白了。他说:“老天有眼,我实说了吧,我自己就是个混帐小偷。那件皮大衣,说实话也不是我的,是我哥哥的,我赖着没还。我真该死,我真后悔啊!”

        这下子人群哄地四散而逃。狗也顾不得闻了,就近咬住了两三个人,咬住就不放。这几位也一一坦白了:一个打牌把公款给输了。一个抄起烫斗砸了自己的太太。还有一个,说的那事简直叫人没法言传。

        人一跑光,院子便空空如也,只剩下那条狗和便衣。

        这时警犬忽然走到便衣跟前,大摇其尾巴。便衣脸色陡地变了,一下子跪倒在狗跟前。他说:“老弟,要咬你就咬吧。你的狗食费,我领的是三十卢布,可自己私吞了二十卢布……”

        后来怎样,我就不得而知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便赶紧溜之乎也。

    (选自《左琴科幽默讽刺作品集》,吕邵宗译)

    【注】当时在苏联酿私酒是违法的。

    1. (1) 文中划波浪线的句子商人“一个劲儿眨巴着眼睛”时会有怎样的心理呢?请揣摩并以第一人称来描述。
    2. (2) 下面是对于文中划横线句子的不同译文,你认为哪一种更好?请说说你的看法。

      ①这位公民一下子面如土色,瘫倒在人群前面。(吕邵宗译)

      ②这位公民也吓得脸色苍白,倒在众人面前。(吴村鸣译)

    3. (3) 小说结尾突然出现了“我”这一形象,这样安排有何妙处?
    4. (4)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角是警犬,也有人认为主角是事件中所有的当事人。你赞同哪种观点?请结合小说的内容和主旨阐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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