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宋代之前的科举,有所谓的“行卷”之说,即应试举子将自认为自创的最优秀诗文,加以编辑,写成卷轴,在考试之前投呈给当时的名公世卿及文坛上有名望地位的人,求得他们的赏识,冀图通过这种考前的人标交往和运作,影响知举官的阅卷取舍。一旦被录取,双方就有了座主、门生的师生关系……宋太祖在建隆三年(962年)九月即下诏:“及第举人不得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开宝六年(973年)更开创科举的殿试制度,把科举名次的最后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本人手中,及第进士皆“天子门生”。后来宋廷又对科举实行“封弥、誊录”诸法,加上朝廷重典的宸慑,知举官徇私舞弊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止。
——摘编自同礼《宋代对科举制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