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据 | 论证 | |
① | 王安石是江西籍官员,他的幕僚多为江西、福建籍官员。 | 江西、福建籍官员多为北民南迁的迁移家族(如王安石),迁移家族的特点是求变多于守成。 |
② | 政治中心迁到南方不久。 | 初入南方,为适应南方经济发展要求必须改革。 |
③ | 北宋中期积贫积弱。 | 北宋初期以来逐步形成的“三冗”问题,导致积贫积弱,国家内外交困。 |
④ | 王安石一生在南北多地为官。 | 丰富的南北阅历,使王安石既不同于北方土人,又与南方士人相异。 |
①“早期启蒙”模式
②“冲击——反应”模式
③“侵略——革命”模式。
如果按这些模式进行历史分期研究,中国近代化的起点分别是( )
材料一:福建船政学堂各专业课程例举
1866年闽浙总督左宗棠奏设福建船政学堂于马尾。学堂初期成效显著。1884年中法战争,船厂被毁,学堂受损,办学困难,至辛亥革命后拆改。学校采用班级制,并据学生情况,及时调整学习班级和专业。第一届驾驶班学生海上实习长达4月:去时教习躬督驾驶,各练童逐段誊注日记,量习日度、星度,体认精熟。归时各童自行轮班驾驶,教习默察其手足、神色,以分优劣。“求是堂艺局章程”规定了学生作息、考核、待遇、奖惩、出路等内容,并严格执行。为“精益求精”,学堂共选派四批优秀生赴欧留学。归国留学生在近代海军和教育事业中也大显身手。如严复任北洋水师学堂总教习和总办达20余年。历史学家唐德刚也有言“空前绝后鸭绿江口黄海大战,俨然马尾船校以一校大战日本一国!”
——摘编自《论福建船政学堂与福建教育的近代化》等
材料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外侵内战,中国农村经济萧条、民生凋敝的状况日益严重。一批有识之士纷纷为救活中国农村而加紧奔波,代表人物包括梁漱溟、晏阳初、黄炎培等。史称“乡村建设运动”。梁漱溟的邹平乡村建设实验最初从兴办乡农学校(不久改称民众学校)、成立农业合作社、改良农业这三个方面展开,体现的正是上述培育现代合格村民的思路。他创立的乡村建设研究院采取了兴办乡农学校的方式来实施村民教育。1932年1月,训练部派师生300余人分赴各区乡,兴办乡农学校。这年冬天,全县共办起乡农学校91处,参加学习的村民3996人。乡农学校起初设在条件较好的大村,每区5~8处,后来发展到几个小村合办。乡农学校接受研究院指导,学校辅导员全部由训练部学生担任。村民学习以3个月为期,课程为三民主义、精神陶冶、识字、史地、乡村自卫、农业科技等。除正规乡农学校外,一些村立小学还附设了乡农夜校,教育对象为全村男女老幼,学习内容为识字、时事、农业知识等。截至1933年冬,全县共开办了156处夜校,参加夜校的农民共5241人。另外,一些村还设立了女子部或女校,向农村妇女传授家事、卫生及育儿知识。
——宋乐颜《邹平的成年教育》第15期,1937年4月16日
材料一:。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酎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上表是中西方关于“人民”含义的诠释。将表中“人民”含义的诠释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提取其中有关“人民”含义诠释的不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述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