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眼开则花明,眼团则花寂
②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③理生万物,理在事先
④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
①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②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③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
④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转化的
①发挥主观能动性是改善空气质量的依据
②人工影响天气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
③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
④必须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利用规律
①意识是移入人脑的客观存在
②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
③意识活动具有自觉选择性和主动创造性
④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①实践是认识的主要来源
②实践是社会历史性活动
③实践是人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
④事物的发展取决于人类认识的深化
①认识具有反复性
②认识具有无限性
③认识具有客观性
④认识具有普遍性
①要根据人们的实际需要建立新的联系
②要树立全局观念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
③要掌握系统优化方法,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
④要直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发展推动整体发展
①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②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
③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④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内
①矛盾双方存在着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存在着相互联结的属性和趋势
③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④矛盾双方的转化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①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要求
②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不断解决
③生产力适合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④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①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②坚持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
③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④坚持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
①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②事物自身辩证否定的过程
③新事物彻底否定旧事物的过程
④先肯定后否定,先克服后保留的过程
①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②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④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
①价值观不同,行为选择也不同
②价值判断是在价值选择的基础上作出的
③要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④认识水平决定人们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①人的美好愿望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②人民群众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
③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④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标准
①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②社会对个人价值的承认
③全面提高个人科学文化素质
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拥有“工匠精神”的劳动者,能够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艺、追求极致,成为整个国家迈向制造业强国的坚实人才基础。历史证明,任何科技的发展都不能取代劳动者的双手,中国梦的实现仍需要工匠精神,工匠精神必将助推“中国制造”。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推动制造业由大支强面临着巨大压力,需要呼唤极致的工匠精神回归。新时代工匠精神是在传统工匠精神的基础上加入了“突破”和“创断”的元素,它不再一味地强调一丝不苟,慢工出细活,而是更加注重产品的突破性和创新性,强调产品应源于生活,并高于生活,强调创造而非制造。
中国进入新时代,我们推进的伟大事业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历史性飞跃,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领航灯塔。这一科学理论,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有力引领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全面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结合材料,运用实践与认识关系的知识,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的必然性和重要作用。
在人工智能飞速发展的形势下,机器人代替人工劳动将越来越普遍。
2015年5月广东东莞出现了我国首个“无人工厂”一长盈精密有限公司的打磨车间。工业机器人代替了传统的打磨工人,原本650人的车间减少到60人。机器人上岗以来,产品不良率从超过25%降至不到5%。机器人的优点无疑是明显的,它有助于将人从简单、繁复、危险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进行更有创造性的工作,有人因此为机器人“点赞”。机器人“抢饭碗”带来的就业冲击加刷了当前本已紧张的就业形势,科学家还担心机器人智力超过人类,尤其担心人工智能自行设计、自行发展,会给人类带来难以预料的危险。史蒂芬,霍金也忧心忡忡地表示,与其担心谁来控制人工智能的问题,人类更应该担心的是,人工智能到底愿不愿意受人类控制。因此,有人对机器人的出现提出“质疑”。
运用“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知识,说明人们对机器人产生不同看法的原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
我国宪法的每一次修正在总体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不断与时俱进。1982 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先后进行了4次修改。如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大作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一间修究不仅仅是文字的更改,更是社 会的演进和观念的转变,法律只有同现实相结合才能发挥其规范作用:同时,宪法作为理性的产物,又要有预见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对经济社会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