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刘邦接受了皇帝的称号,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地方行政系统仍是郡、县、乡、亭、里。郡有郡守、郡尉等,分掌政治、军事、监察之权。县分大小,万户以上设县令,万户以下设县长。
——樊树志《国史概要》
材料二 “汉高祖……矫秦县之失策,封建王侯,并跨州连邑,有逾古典。”这些受封的诸侯王和列侯都是“有土之爵”,在其封地上享有两大特权:一是“自置吏”,二是“得赋敛”。
——摘编自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材料三 汉武帝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为列侯,而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分别隶属于汉郡。淮南王刘安谋反,“国除为九江郡”;衡山王刘赐谋反,“国除为郡”。又颁布律令,规定王国官员地位低于一般官员,限制人们与诸侯王交游。从此,王国与汉郡无异。
——摘编自邱树森、陈振江主编《新编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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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镇)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二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久困弱。
——《朱子语录》
材料三 元统一,疆域辽阔,为了适应全国辽阔疆域管理,在地方上推行行省制。元行省辖区广褒,权力空前,《元史·百官志七》云:“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行省“不得彻承制署置属吏”,“十省之属自篼库(保管仓库的役吏)而上,皆命于朝”;“诸行省用及千定(锭),必咨都省”;“决大狱,质疑事……皆中书报可而后行”;军事上在批准调军程序、委任统军人等方面要受中央节制,布置调换戍兵、整点军队等事宜更是由朝廷直接掌握。御史台、行御史台和各道廉访司对行省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察。
——摘编自宋濂《元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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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材料二 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所欲与者,获虚以成誉;所欲下者,吹毛以求疵。高下逐强弱, 是非由爱憎。随世兴衰,不顾才实,衰则削下,兴则扶上,一人之身,旬日异状。或以货赂自通,或以计协登进;附托者必达,守道者困悴。无报于身,必见割夺;有私于己,必得其欲。是以上品无 寒门,下品无势族……愚臣以为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房玄龄等《晋书》卷四五《刘毅传》
材料三 自世卿门阀举荐制度推翻,唐宋厉行考试,明清峻法执行,无论试诗赋、策论、八股文,人才辈出;虽所试科目不合时用,制度则昭若日月。
——孙中山
材料一 周人以西方的一个小国代商而有天下,苦于兵力单薄,不足以镇压东方各族人民,于是大封同姓、异姓及古帝王之后于东方,以为周室的“藩屏”。
——赵光贤《周代社会辨析》
材料二 廷尉李斯议曰:“……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史记·秦始皇本纪》
材料三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
——《汉书·诸侯王表》
材料四 若元(元朝),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元史·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