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 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如,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和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和方式者,皆为非法。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叁分之二的人赞成;总统应提出人选,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
材料三: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领导权属于皇帝领导的帝国宰相。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材料一 18世纪英国的立法机构中的代表权是合法政府的基础……当既定法律提出时,君主不得自始就擅做变动,但可以同意或反对由两院提出和赞同的变动。 而且,没有行政机构的同意,立法机构亦不得剥夺目前行政机构依法获得的任何权力。 由此可见,英国政体实有优越之处,它使各方面互相牵制。
材料二 (英国)威士敏士达寺是十一世纪爱德华忏悔王创建,到今将近千年,累代皆有增修。最奇的是把各时代的款式,合冶一炉,几乎成了千年来建筑术的博览会。……他们无论政治上、法律上、宗教道德上、风俗礼节上,都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蜕变,几百年前和几百年后的东西,常常同时并存,却不感觉有一些矛盾。
——梁启超等著《他城》(中国文化名人眼中的外国名城)
材料三 美国宪法以共和主义为政体框架,试图超越自由主义与民主主义……主张政府权力尤其是司法权保持与民众的适当距离,反对政府与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对于民意情绪的过度依赖;倡导全体公民美德的培养,强调政治精英领导责任、审慎理性下的共和主义政治观。共和主义是一种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主张社会各阶层共享政权的混合政府思想体系与国家政治设计方案。
——摘编自万邵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材料一:1936年11月,斯大林在《关于苏联宪法草案》的报告时说,……苏联社会已经“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
材料二:二战胜利后,英国工党政府首相艾德礼领导了一场社会主义试验。艾德礼说:“工党政府正在英国建立一种优于资本主义和苏联式社会主义的最好的制度。这种制度叫做民主社会主义”。1948年,艾德礼颇为自豪地认为工党已找到了一种新的社会主义模式,“一种把个人自由与计划经济、把民主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的制度”。
材料一:法国的国旗为三色旗,它曾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象征,三色分别代表自由、平等、博爱。
材料二:有学者说:“若就经济维度而言,18世纪的欧洲显然是首开工业革命先河的英国之欧洲,但就思想维度而言,18世纪的欧洲则无疑是法国之欧洲。……毋庸置疑,法国人有足够多的理由为法兰西文化当年的辉煌感到自豪。……世界各国的人民在提及法兰西文化时,不仅是油然的生敬,而且还每每心存感激。”
——吕一民著《法国通史》
材料三:我们认为这一真理是不言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并由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才在人们当中设立政府,而政府的合法权力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无论何种形式的政府,如若无视这个目的,则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新的政府应当建立在最能保障人民的安全与幸福的原则之上,并应按照符合这种原则的形式组织它的权力机关。
——《独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