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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阅读下列材料:

    阅读以下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和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和方式者,皆为非法。

    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叁分之二的人赞成;总统应提出人选,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

    材料三: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领导权属于皇帝领导的帝国宰相。

    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1. (1) 指出三则材料分别体现的代议制形式。
    2. (2) 材料二体现了怎样的原则,结合材料进行说明。
    3. (3) 根据以上三则材料,简要评价三国国家元首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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