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巴黎和会上,美国主张吸收世界各国包括战败的德国加入国际联盟;联盟各会员国应保证“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如果发生领土争端,国联有权干预,国联应负责处理战败国的殖民地。
材料二 《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国联的主要机构是全体代表大会和行政院,每个会员国,包括自治领都拥有一票。
材料三 美国总统威尔逊签署了和约后,带病在美国作了1万公里的旅游,到处兜售他的国联方案,直到1919年10月中风瘫痪。但是,参议院就是不买帐,参议院共和党领袖洛奇说:“美国不能为了世界和平而削弱自己,不能使我们的主权从属于别的国家。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到美国。”1920年3月,最后表决时,参议院以53∶28的多数否决了参加国联的决议。
——均摘自于王绳祖编《国际关系史》
材料一 在世界近代史上,西方国家认为进行战争是国家的正当权利。在此基础上,国际法的奠基人格劳秀斯主张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提出交战规则以及关于战俘待遇、武器使用、除了军事必要外财产不应受到损害等原则。这些原则后来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
材料二 《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国际联盟的宗旨是“促进国际合作,保证国际的和平与安全”,为此“各缔约国承担不从事战争的义务”。
材料三 建立一个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参加的国际联盟,不管是大国还是小国,一起合作来维持和平,这是威尔逊总统梦寐以求的事……但是,国际联盟从来就没有取得它的创始人所期望达到的出色成就……在20世纪30年代的所有重大危机中,人们不是不听国际联盟的话,就是根本不理睬它。
——何春良《国际关系史》
材料一 第十六条 (一)联盟会员国如有不顾本约所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则据此事实,应视为对于联盟所有其他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他会员国应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上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之各种来往,并阻止其他任何联盟会员国或非会员国之人民与该国人民之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之来往。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二 依照顾问会议所提办法,设立一种特殊制度治理东三省;此项为满洲而设之自治制度,拟仅施行于辽宁(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
——李顿“国联调查团”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