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废丞相,设三司 ②八股取士 ③设立特务机构 ④设立军机处 ⑤大兴文字狱.
①摆脱英国殖民统治 ②平定南方分裂叛乱
③废除黑人奴隶制 ④废除农奴制
材料一: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材料三:凡未经国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四:
材料一:明治天皇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主要内容有:政治方面,“废藩置县”,加强中央集权;经济方面,允许土地买卖,引进西方技术,鼓励发展近代工业;社会生活方面,提倡“文明开化”即向欧美学习,努力发展教育。这些措施促进了日本的经济发展。
﹣﹣摘自教材人教版九年级《世界历史》上册
材料二:改革是强国之路,创新是民族之魂。改革一般指各种包括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宗教方面作出的改良革新,通常一个改革是否成功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命运。创新一般有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创业创新等……
﹣﹣摘自《人民日报》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