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多民族国家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有不同的制度模式,中国采用的是A。A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由于成功地实行A,中国少数民族依法自主地管理本民族事务,民主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证了中国各民族不论大小都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共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国家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形成了各民族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民族关系。 ——摘自《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材料一: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一制度的实行,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材料二:1990年9月.江泽民在新疆视察时提出“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他说:“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是由五十多个民族构成的。在我们祖国的大家庭里,各个民族的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材料三:2006年7月,青藏铁路全线开通,长期制约西藏发展的交通“瓶颈”得以解决。如今,西藏形成了铁路、公路、航空一体化的立体交通网络。